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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管理费 “九门小吃”要逐“炸糕辛”出门
发布时间:2012-03-14 10:27: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甘小琴)
因不满内部管理等原因,“九门小吃”内的老字号传统小吃“炸糕辛”拒付管理费,近日被“九门小吃”诉至北京西城区法院要求解除合作关系并撤离,此案现已由西城法院受理。
原告“九门小吃”诉称,被告是在“九门小吃”内经营“炸糕辛”的老字号小吃,双方的合作期限自2009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17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炸糕辛”也一直持续经营至今。2011年10月17日经“九门小吃”多次催促,“炸糕辛”仍不向九门小吃缴纳管理费,也不签订书面合作协议,由于炸糕辛拒不履行义务,严重影响九门小吃的经营管理秩序。故九门小吃现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炸糕辛解除合作关系,撤离九门小吃档口,清空物品,并承担逾期撤离造成的损失,并缴纳管理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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