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鹏 蒋长永)
三名贵州籍80后青年好吃懒做,不干正经事却习惯于干偷鸡摸狗的勾当。近日,江苏省南通开发区法院对杨某、李某、甄某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4年9个月不等,并处近万元罚金。
杨某、李某、甄某均是贵州人,小学文化,无业,2011年夏天从浙江来到南通,因嫌干活钱来得慢,杨某和李某一商议,便动起了盗人钱财的歪脑筋,二人一拍即合。去年秋天的一个凌晨,来到小海街道朝阳港村,采取插片入室的方式,盗得“新世纪”电动自行车一辆,然后到同村另两家采取爬围墙、推窗入室的方式潜入盗得现金各三五百元。二人尝到了甜头,于是越发不可收拾,一周后又返回该村采用架梯入室、推窗入室等方式入室盗窃手机、相机、笔记本等财物。歇息了近20天,看见风声小了,他们又到小海另一村干了一票。同乡甄某看见杨李二人尝到了甜头,也加入其中,三人狼狈为奸,决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于是潜到通州先锋镇,每天凌晨均趁天色朦胧开始作案。三天之内,他们采取掰断窗护栏、插片、溜门等方式入室盗窃9起,盗窃现金、手机、电磁炉等,连香烟和运动鞋也不放过。在最后一次得手后被被害人报案,三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住,收缴了大部分赃款赃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