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百年老房临拆迁 妻妾儿孙法庭见
发布时间:2012-03-23 10:51: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大敏 邓慧玲)   一栋百年老房面临拆迁,为拆迁补偿款,房主遗孀妻妾的儿孙法庭相见。2012年3月22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对这起离奇的分家析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胡某、戴某等八原告诉讼请求。

  八原告诉称,其外公周凤起1953年去世,遗有吉州区上文山路127号二层房屋一幢,共150平方米。周凤起有一妻一妾。其妻曾招英1949年去世,所生两女出嫁后分别于1975年、2001年去世,八原告即为两女所生。周凤起之妾罗复香生两女一子,并抱养一子周吉生。罗复香一直居住在该房内直至1997年去世。

  八原告认为,该房应为周凤起与妻妾三人共有,而1991年该房登记在罗复香名下,各原告均不知情。现八原告将周凤起之妾所生三个子女及养子列为被告,要求分割该幢房屋产权一半份额。

  四被告辩称,该房屋已于1991年登记于其母亲罗复香名下,诉争遗产早过诉讼时效,不同意原告诉请。

  一审法院认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续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过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诉讼。本案原告外公周凤起于1953年去世,外婆曾招英于1949年去世,早已超过20年诉讼时效,原告无权提起诉讼。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