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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法院集中开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顿
发布时间:2012-03-23 15:13: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国振)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将涉诉信访作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落实“五项制度”,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该院从涉诉信访产生的源头入手,实行庭审、执行现场考核制度,设立专门考核组织,采取自觉申报考核与不定期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庭审形象、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庭审艺术、庭审小结等方面全方位地考查审判人员的庭审、执行质量,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组织审判人员进行交流与总结,定期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信访责任确定到具体部门和案件承办人,提早研判,提早预防,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 自2010年以来,该院建立了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处理涉法信访工作的重要精神和信息,总结分析涉诉信访的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的主要方案、措施,明确上级交办案件的包案责任单位及领导和人员,讨论涉诉信访特殊案件的性质及处理意见,总结讲评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从而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对涉诉信访案件及时预测、分析动向、沟通信息、督促警示,从而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该院将“院长预约接待制度”与“院领导值班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中层以领导干部定期轮流接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接谈法官无法一次答复来访人的,都会与来访人协商约定下一次接待的日期,接访人员承诺届时如期接待,来访人承诺在约定期内不再来访,以减少重复访、越级访数量,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接谈效率,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节约司法成本,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该院进一步完善威慑联动机制,与海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在信访重点领域解决问题。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各方联动”的威慑联动机制。 该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工作必须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落实化解稳控责任。对一些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到人,负责结案。包案领导对所包的上访案件(包括上访户)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召集有关人员拟定解决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指导开展工作,督促责任人按期结案。围绕落实涉法信访人的稳控措施,做好法院内外协调工作,研究解决上访人反映的问题。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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