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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小青年江湖义气持械斗殴获刑1年半
发布时间:2012-03-26 09:22: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龙根)   “90后”残疾小青年只因为他人敲错宾馆房间门,竟然纠集多人持械将对方打伤获刑。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外号“一只手”(左手臂先天断缺),男性,汉族,1991年11月份出生,新干县大洋洲镇人,无业。2011年8月4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某住宿在新干县某宾馆301房间,因受害人彭某等人敲错房间门发生争执。为报复对方,被告人张某某遂纠集同伙周某某(在逃)等多名社会无业男子持械将搜寻对方,在新干县大洋洲路段搜到对方后,持械将对方其中一人打伤。案发后,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为了报复他人,成帮给伙地持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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