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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小伙深夜抢劫女性 一个月内连续作案10起
发布时间:2012-03-26 14:03: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海峰 范红佳)
两个均是1995年后出生的男孩,为谋不法利益,于深夜先后尾随十名女性,实施抢劫,一个月内疯狂作案十起。2012年3月23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李某、张某预谋后,于深夜凌晨左右,专门尾随女性,伺机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先是由李某将对方推倒,抢走挎包,再由张某骑电动车将李某带走逃跑。其中2011年11月10日晚连续作案两起,2011年11月19日晚连续作案四起,十起案件中共抢劫人民币1100元,并全部挥霍。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告人张某在前六起作案时不满十六周岁,在后四起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减轻处罚,两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做出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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