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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情侣街头合伙抢劫IPhone手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3-27 10:50: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金娜)
27岁的河北农民孙某燕,与男友、24岁的辽宁无业人员秦某涉嫌抢劫被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孙某燕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八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1.6万元;判处秦某六年有期徒刑,罚金1.2万元的判决。
孙某燕、秦某经预谋后,先后于2009年6至7月间,分别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附近或春秀路东侧华通新饭店附近,采用孙某燕上前对单身行走的邵某等人进行殴打,将被害人手中的IPhone电话打掉,秦某趁机拿走,后二人逃跑的方式进行抢劫。孙某燕在行抢时被当场抓获。后秦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赔5700元在案。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孙某燕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孙某燕伙同秦某,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两人参与的第三起抢劫犯罪系未遂,秦某另具有自首等情节,可依法对二人所犯抢劫罪均予以减轻处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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