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为了“母亲”的微笑
发布时间:2012-03-27 11:01: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传华)   “是法院立案庭吗?俺是筵宾镇集前村的闫永英,俺今年82了,六个闺女一个儿,因为儿女互相攀比,弄得俺缺吃少穿,俺想告这些不孝子女,听说你们法官可以上门为老人打官司,这是真的吗?”3月26日下午3点10分,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便民立案热线”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

    “老人家,这是真的,只要您需要,我们可以上门为您排忧解难,您在家等着,我们法官马上就去你家。”

    “群众需求就是命令”,3点12分,大店法庭(筵宾镇离大店法庭最近)庭长接到立案庭电话通知后,二话不说,迅速调配人手,驱车前往老人家中。

    3点45分,法庭的“便民服务直通车”来到了闫老太太的村庄。刚一进村,法官小赵和小徐就下车向村民打听(询问)老人的住处,了解老人七个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情况。

    3点56分,小赵和小徐刚踏进老人家门槛,老人就激动地说:“你们都是好孩子,这么快就来了,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谢谢你们了。”

    “大娘,您老人家千万不用客气,这是我们法官应该做的,您快坐下,说说您的子女是怎么不孝顺的,您老人家有什么难处,我们会帮您排忧解难的。”

    大家刚坐下,闫老太太就一件一件地悉数她一个儿子六个闺女的不孝行为。

    听完老人的诉苦,法官小赵说:“大娘,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我们一定会为您主持公道,我们现在就可以帮您代写起诉状。”。

    帮老人现场办完立案手续后,法官小赵再次安慰老人说:“大娘,您请放心,有了这张起诉书,我们保证会有办法让您的儿女孝顺您,您老人家以后再也不会为衣食住行发愁了。”

    听到法官保证让子女孝顺自己,脸上写满愁字的闫老太太露出了笑容,高兴得直抹泪。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