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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索恋爱花销持刀入户抢劫女友家属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27 11:30: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建萍)   王某与李某原是一对恋人,因王某不满李某提出分手,便决定向李某索要其与自己在恋爱期间的花销。后王某深夜持刀翻墙入户,劫取李某家属现金2000元。近日,北京延庆县法院审结此案。

  王某(男,23岁)与李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因李某提出分手,王某决定向其要回在恋爱期间的花费。于是,王某深夜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已丢失),翻墙进入李某家中,钻窗进入卧室,以李某欠其5万元为由,持刀强迫李某父母予以支付,强迫李某父母交出家中现金2000元。后李某家属报警,王某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投案,随身携带的现金发还李某家属。

    本案在开庭审理期间,李某家属出具谅解书对王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相威胁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刑罚处罚。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鉴于王某系初犯,且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酌予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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