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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两男子拦路抢劫学生 所得仅2元仍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27 15:45: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甘万建)   江西丰城两男子伺机抢劫放学在途学生,仅得2元人民币,却被法院判处徒刑并处罚金。3月2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杜某、黄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及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31日晚,被告人杜某、黄某在江西省丰城市西郊南路等候丰城三中放学在途的学生,伺机抢劫。当初一学生刘某、裴某二人从三中方向走来,离被告人杜某、黄某四、五米远时,被告人杜某、黄某叫被害人刘某、裴某站住,刘某、裴某没有理会他们,被告人杜某、黄某就追上去准备施暴,被害人刘某、裴某见机就跑。被告人杜某在丰城市杨柳湖景区湖镜楼旁追上了被害人刘某,就用拳头和瓷砖殴打刘某,并抢得刘某人民币2元。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乙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两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属初犯,主观恶性小,且又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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