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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李永强涉黑团伙案今日开庭 17人受审
发布时间:2012-03-27 17:09:00
![]() 庭审现场,前排右一为李永强。 ![]() 该团伙使用的砍刀、弩枪、狼牙棒等作案工具。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佟研)
3月27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永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涉黑团伙成员及与该组织成员交错结伙涉嫌共同犯罪人员共计17人同时受审。
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在2008年至2011年间,李永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在徐州市区、铜山区郑集镇、黄集镇、何桥镇、江苏省丰县等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李永强为首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李永强通过给组织成员提供食宿,统一购置、保管、使用砍刀、弩枪、狼牙棒等管制器具,安排组织成员进行体能训练,凡事要汇报等方式加强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为壮大组织实力,李永强一伙采取非法高利放贷,强行暴力索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排挤竞争对手等手段非法聚敛钱财,用以购买作案工具、提供财物帮助成员逃避法律追究等方式维持其犯罪组织活动、发展。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铜山区郑集镇高榕公司以及李永强住所处为聚点,有组织的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放火、非法拘禁、故意损坏财物、容留他人吸毒、介入工程纠纷帮助他人架势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庭审中,李永强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解。截至发稿为止,庭审已经持续了7个小时仍在继续进行中。铜山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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