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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场散步被撞 起诉赔偿医疗费
发布时间:2012-03-28 09:12:57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陆婧)
小鹏在爷爷奶奶的带领下在小区广场散步,小鹏被小志骑自行车撞倒致骨折。小鹏将小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5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鹏的家人称,小鹏的爷爷奶奶带着小鹏在小区的步行广场上正常散步,小志和另外一个小朋友骑车在广场上追逐竞驶,在人群中急速穿梭。就在爷爷奶奶转身的一瞬间,还未来得及反应,小志骑车失控将站在原地的小鹏撞倒。小志的父母将小鹏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左胫骨近端骨折,医生建议卧床休息三个月。小鹏的父母心疼不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5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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