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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法警大队被评为新乡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
发布时间:2012-03-29 13:56: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文涛)   近日,从河南省新乡市委下发的文件获悉,封丘县法院法警大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

    封丘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立于2001年11月份。自组队以来,在院党组以及上级警队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规范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立足本职,注重创新,追求实效,为审判以及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由于警队各项业绩突出,14名干警先后被本院及封丘县委县政府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省政法委、省高院嘉奖的达30余人次之多,警队荣获县级以上集体荣誉近20次。

    仅去年一年,为其他庭、局动用警力562人次;为刑庭押解人犯669人次;值庭260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30次,由于部署周密,措施到位,未出现一起意外情况。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绕人民法院的一个难点,也是社会各届关注的一个热点、焦点问题。警队紧紧围绕该项中心工作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截至目前,共执行案件3318人次,共执结各类案件800余件,涉及执行金额1437.91万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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