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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10元赌资致“麻友”重伤 逃亡6年自首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03-30 09:28:02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史渊)   为索要10元赌资将人打成重伤,案发后又害怕坐牢而外逃打工6年的陈某,在良心的谴责和亲友的劝说下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五万,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近日,被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5年8月3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卢某在垫江县沙坪镇渝巫路处某茶馆内打麻将,被害人卢某欠被告人陈某赌资人民币10元。当日下午3时左右,陈某因向卢某索要该赌资,与卢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陈某用右手击打卢某的脸部,打碎了卢某的眼镜镜片,致其右眼被镜片划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卢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卢某经济损失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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