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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信访变感谢 七旬老农还借款
发布时间:2012-03-31 08:48:33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袁华千)
“感谢你们法院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我回家后终于想通了,现在将这1000元交给你们。”被执行人周某如此说道。至此,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一起长达10余年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2001年3月,原告杨某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被告周某(现年72岁)于1994年11月借款1000元,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011年4月,该院判决由被告周某偿还原告杨某借款本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周某拒绝支付借款本息,致使久执未结。一方面,执行法官数次找到被执行人周某,周某坚称申请人杨某时任村干部,昧了良心,贪了自己粮食补贴,拒不偿还,通过查询也未发现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数次找到申请人杨某,提及周某家庭困难、收入微薄、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希望其能体谅周某的具体情况;经过多次调解,杨某愿意放弃利息,仅要求周某偿还本金。但10余年来,周某始终拒绝偿还,且经常到该县有关部门上访。 3月29日,恰逢该院纪检组长陈龙明“轮流接访”。接访中,陈组长热情接待,耐心倾听,适时记录,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开导讲解3个多小时,最终促使周某积极配合执行。次日上午,周某带着1000元再次来到该院,遂出现本文开头一幕。 据悉,近年来该院在信访工作中推行“听、看、谈、疏、答”五字工作法,即听上访人陈述,看上访人材料,谈上访人要求,疏上访人情绪,答上访人问题,采取“轮流接访”、“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处理群众信访,了解社情民意,推进信访工作。年初至今,该院上访案件全部息访。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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