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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积极开展“和谐司法在基层”创建活动
作者:黄建   发布时间:2012-03-31 09:33:56


罗殿龙在南宁中院院长周腾、马山县委书记李兵陪同下,前往马山县古零法庭调研。
    3月28日,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前往南宁市马山县法院调研。罗殿龙强调,全区法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奋发有为,勇于担当起维稳重任,通过开展“和谐司法在基层”创建活动,立足审判工作职能,延伸司法审判服务,以创建“无诉社区、村屯”、“和谐窗口”、评选“和谐司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四项活动为载体,积极参与、推动以“九大和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

    罗殿龙在马山县古零法庭调研时,十分关心法庭年青干警的成长和基层法庭的党建工作。他指出,人民法院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司法事业的根基。全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必须自觉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要求,把支部建在庭上,实现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针对近年来大批没有经过重大政治风浪考验的青年干警逐步担当起法院工作重任的新情况,各级法院要通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帮助他们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为党分忧,为民解困,打牢人民司法的思想根基,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从上到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认真听取马山县法院工作汇报后,罗殿龙充分肯定了该院多年来民商事调解率始终保持71%以上、连续13年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工作成效,尤其对古零法庭在调解实践中创新出“调解六法”,使矛盾纠纷得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的和谐司法新气象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的主力军,必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自治区“九大和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中,以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审判业务庭为支点,以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为依托,积极开展“无诉社区、村屯”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一批“无诉社区、村屯”;要不断完善引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单位调解参与诉前调解机制和立案信访信息联动反馈机制,积极开展“和谐窗口”创建活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信初访;要通过开展集中带案下访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听民声、察民情、消民怨、解民忧,继续深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促进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网络建设;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法院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司法联动工作网络,把联动司法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网络向基层、企业延伸;通过开展“和谐司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鼓励推动各级法院、广大法官在审判、执行、涉诉信访、基层建设等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和谐司法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



来源: 广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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