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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在黑龙江法院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发布时间:2013-02-22 09:23:20
本网讯
日前召开的黑龙江全省法院第二十三次工作会议传来喜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在全省法院2012年度考评中名列第二位,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评选“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活动中被评为全省优秀中级法院,同时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中级法院,囊括了中级法院全部三项荣誉称号。
2012年,在牡丹江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人大政协的监督下,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中院新一届班子带领全市法院干警扎实贯彻市委全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推进我市“三大战略”、“五城建设”、“七个翻番”和跨越争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圆满实现了年初确立的“十个突破”目标。共受理各类案件19629件,审结19297件。其中,中院受案2540件,审结2465件,综合结案率97%。中院被省院推荐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模范法院”东宁县法院等23个单位(部门)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36名干警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先进个人。新一届党组班子带领全体干警用激情和心血创造了牡丹江中院新的历史,实现了新的突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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