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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伤未获分文赔偿 导演鄢颇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31 16:40:49


导演鄢颇(资料图)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晓霞)   导演鄢颇遇袭案宣判后,13名被告人均未上诉,近日,鄢颇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13名被告人按照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4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010年6月8日,王峥、梁俊等人经密谋持刀在朝阳区百脑汇旗舰店地下二层停车场将鄢颇砍伤,造成鄢颇四肢多处伤害,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后王峥、梁俊等13人相继落网。

    2011年12月9日,朝阳法院做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3名被告人6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王峥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同时,法院判决13名被告人赔偿鄢颇经济损失共计149811.39元。

    判决书生效后,王峥、梁俊等人未主动进行赔偿。鄢颇认为,该13人无视国家法律,光天化日故意持刀对其进行身体伤害,不但造成重伤,并给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且至今未进行任何赔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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