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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推行案件监督回访当事人满意率逾98%
发布时间:2012-04-01 11:23: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徐先荣)   “您好,我是县法院监察室的法官,请问你收到了案件监督回访表吗?对案件处理有何意见?”3月29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监察室的法官通过电话对该县湖村乡村民陈某进行回访。

    为提高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督促法官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廉洁办案,完善法院对案件质量管理,把好管案和管人监督关卡,该县法院自2009年11月起推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审监庭和监察室负责案件监督回访工作,采取信函回访、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案件监督回访主要围绕法官的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公平公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每季度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回访结果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通过回访,增强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该院3月31日下发的案件监督回访通报中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向当事人发放485份《案件监督回访表》,电话回访35件58人,其中满意率达98.06%,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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