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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节能减排工作分获国家省市三级殊荣
发布时间:2012-04-05 10:21: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军 张永科)   4月1日,河南省焦作市节能减排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隆重召开,焦作中院连续第六年被评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优秀单位。

    近年来,焦作中院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坚持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积极探索节能工作新途径,不断完善节能工作措施,强化管理和节能意识,有效提高了全院节能效率。由于节能工作成绩突出,从2007年至今焦作中院连年被评为市级节水工作先进单位和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又被河南省评为节水型单位,是河南省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2011年11月24日,焦作中院的节能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与认可,在全国法院第十次机关后勤工作服务协作组工作会议上,焦作中院做了经验交流典型发言。

    2007年以前,由于种种原因,焦作中院机关用水居高不下,每年用水量达20余万吨,费用高达30余万元。经深入调研后发现,机关用水管理不科学、不倒位是导致浪费现象严重的主要原因。

    为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解决经营用水和日常工作用水不分的“大锅饭”问题,焦作中院制订完善了《用水计量管理制度》、《节水制度》、《管道工岗位职责》、《节约工作措施》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多种节水管理档案和工作记录台账,实现了节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此外,焦作中院还先后投入30余万元对原有用水设施、设备进行了五项节能化改造,实现了生活用水、经营用水和日常工作用水的分类管理。一是将我院办公楼与干警家属区水网进行了分离,改造后每年节水15万吨。二是将我院办公楼与机关服务中心水网进行分离,改造后每年节水4万吨。三是对地下管网进行了更新改造,改造后每年节水2万吨。四是对我院的42个卫生间进行了改造,改造后每年节水1万吨。五是将室外水龙头开关由30个减少至5个,并将室内供水开关更换成感应水龙头,改造后每年节水1万吨。我院供水设施实现节能化改造后,每年节约资金50余万元。

    在加强节水改造的同时,焦作中院还加强了节电改造,一是先后投入20余万元对有关设备进行了改造,将办公楼与机关服务中心电网进行了分离。二是楼梯间、卫生间全部采用声光控方式进行节能。三是办公楼楼顶风机采用电脑自动控制。四是院领导办公室、院会议室、公共场所全部更换为节能式灯具,下一步全院干警办公室也将进行节能式灯具改造。五是一次性投入50余万元更换了两部变频式新电梯,仅此一项每年节电1万余度,节约维修费用1万余元。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焦作市全面推进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重要一年。焦作中院依照《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今年将继续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在2011年单位综合能耗基数上再降4%的目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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