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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法院能动司法创新工作七方面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2-04-06 15:11:53
光明网(通讯员 时蕊)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改变以往被动司法、机械司法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创新,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巡回审判等能动司法机制,在七个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是加强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有新突破。该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在商事领域的重大决策,为决策合法性、高效性提供有力法律保障;主动参与县政府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为县域内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法人、公民自我维权意识;主动设立服务口岸贸易窗口,树立国际司法形象,将成立一个涉外民商事速裁法庭,妥善及时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县委书记对意见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文件的方式转发给全县各部门按照执行。 二是加强涉诉信访,维护稳定有新突破。该院实行信访案件落实“三定二包一疏”责任制,即定领导、定责任、定人员;包处理、包成效;疏导心理工作;专门成立信访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对存有上访隐患案件全面排查梳理。院长亲自参与旧访案件疏导化解,与11起老访案件和2起新访案件当事人逐一面谈,详细了解案情。针对有问题案件,责成有关部门给予及时妥善处理;针对不理解法院工作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讲解;对2名无理取闹的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缠访案件,实现了两会期间信访“零登记”的佳绩。 三是加强巡回审判,司法为民有新突破。该院在偏远的3个镇4个乡设立了巡回审判点,覆盖29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屯,4万多人口。规范巡回审判工作,制定了人民法庭巡回办案规定及实施办法,统一巡回法庭标牌,配备办案用车、计算机和打印机,明确受案范围、办案时间、办案地点,以及办案的注意事项。院党组专门研究提出做好巡回办案的硬件准备、前期宣传、协调沟通、经验总结等六个方面的意见,有力的指导工作的开展。目前巡回就地办案数已占人民法庭总案件数的85%,大大方便了百姓诉讼,减少了百姓诉累。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后勤保障有新突破。该院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将所有法警从业务庭抽调出来,成立了法警大队,配齐各种先进的警用装备及1辆制式囚车。并为法警大队增加了3名文化水平高、政治立场坚定的年轻警员。同时在网站建设方面,积极建立网站管理、资料报送制度及奖惩措施。将网站栏目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分工,细化到庭,责任到人。严格规定了信息报送数量、时间,并将向网站报送的信息量及采用量纳入年末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各部门评先进优的标准之一。 五是加强审委会职能,审判管理有新突破。该院实行院长亲自开庭办案的工作制度,规定每名院长每年至少办理1件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易引发社会问题的敏感案件。组织开展观摩庭审活动,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列席旁听监督,同时做好对人民群众的普法教育。现已成功举办了一次观摩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作风有新突破。该院自创开展了“明确自身三个位置、做到守纪三个自觉”的教育活动。让干警明确自己在抚远法院事业发展中的位置;在本部门中的位置;在全市甚至全省的位置。把眼光放长远些,把目标定远大些,拿出敢于争先的气魄,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让干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搞好团结互助;自觉做到清正廉洁。教育活动开展后,广大干警士气高昂、精神振奋,处处表现出进取、拼搏的精神和大局意识、荣誉意识,体现出了法院干警的新风貌和新形象。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进上有新突破。为了确保完成全年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目标,该院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实行院长、副院长负责制。一是成立绩效考评推进小组,主要做好全院日常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成立案件质量和文书评查小组,主要做好全院各类案件的质量和文书评查工作。三是成立清理执行积案小组,主要做好未执行案件的全面清理集中执行工作。四是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主要做好全院年终绩效考核评比工作。五是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做好信访案件的疏导化解工作。五个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大力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创新开展。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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