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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院调研和案例指导工作培训班举行
作者:卫振保 张晓宁 发布时间:2012-04-09 11: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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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陕西省各级法院论文写作和案例编写水平,规范指导性案例的编选标准,公布方式、指导规则等,4月9日,陕西省法院调研和案例指导工作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举行。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松敏,副巡视员李国庆,宣教处处长贾明会,研究室主任康天军等参加了开班典礼。
王松敏副院长在讲话中对举行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他表示,近年来,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待调研工作,在每年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省法院都要对调研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安东院长多次对调研工作作出批示。调查研究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高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性审判工作,其工作效果的取得离不开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省法院高度重视调研队伍建设,每年都要组织全省各级法院的业务骨干进行调研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全省法院调研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及审判执行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各级法院党组提供了符合实际、可行性强的决策建议,全面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创新和进步,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在讲话的最后,他引用宋代学者朱熹的名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对参加培训班的全体学员提出要求,希望大家既来之,则安之,认真学习,勤于思考,交流切磋,善始善终,通过培训,切实有所收获。 开班典礼上,对在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西安中院法官姚建军和商洛市商州区法院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省法院副巡视员李国庆宣读了表彰决定。 此次全省法院调研和案例指导工作培训班为期4天,来自全省两级法院的16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来源:
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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