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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一骗子谎称能办驾照能帮人当官骗财
发布时间:2012-04-10 13:42: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占婷婷 殷国维)   自称能帮人不用考试就获得驾照,许诺能帮人当上村支书,江西鄱阳一诈骗犯四处招摇撞骗骗取人民币数万元,东窗事发后落网获刑。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邵某煌谎称不需考试即可通过熟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被害人袁某、帅某等五人听说后,每人向邵某煌交费2500-3000元不等,邵随后又以照相费和办健康证为由向袁某等五人收取了200元左右的费用。被害人聂某、胡某闻讯后也找到邵某煌办证,并付给邵6500元。2011年2月,袁某在景德镇市被交警查处驾驶证是假的,经查,其余6人的驾照均为伪造证件。

  2010年2、3月份,被告人邵某煌得知被害人胡某与当地村支书关系不好,便提出不如花点钱让胡自己当上村支书。胡认为邵有关系,遂于2010年8月2日交给邵1万元,于2010年农历8月又交给邵1万元,之后被告人邵某煌又以交建档费为由收取胡1500元。收钱后,邵制作了假的鄱阳县政府通知书,谎称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胡某公费进修,结业后到县政府报到。经查,该通知书上“鄱阳县人民政府”印章为伪造印章。

  至案发,被告人邵某煌所骗赃款均未退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能够代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骗取袁某等人办证费;又以能够帮助胡某当上村支书为借口,骗取胡某“办事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故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邵某煌退出全部赃款共计人民币叁万伍仟伍佰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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