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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戒指被调换 弄虚作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4-10 15:34:52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董霞)
利用给别人加工戒指之机,把真戒指调换藏于鞋内,以事先准备好的假戒指取而代之,结果法理难容。自认为作得天衣无缝的被告人刘金柱(化名)于4月9日被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4月6日9时许,被告人刘金柱在罗山县某乡柳林村某组从事金银加工,被害人朱某某将自己的金戒指交由其加工成新戒指,在加工时刘金柱趁朱某某不备,以事先准备好的假金戒指将朱某某的真金戒指调换藏于鞋内,被发现后将刘金柱当场抓获。该金戒指3.56克,经罗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139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金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金柱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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