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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地毯逃之夭夭 合同诈骗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2-04-11 09:07:5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李龙)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茆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9、10月间,被告人茆某某在宣城市鳌峰东路九洲装饰城一门面经营地毯生意,其谎称自己承接了大量工程,让与其有业务往来的薛某某和李某某发地毯给他,并许诺货款10月底结算。薛、李二人分别按被告人茆某某的要求发出价值17111.4元和57784元的地毯,被告人茆某某将大部分地毯出售,逃往外地。

    法院经受理后认为,被告人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货物后逃匿,价值共计74895.4元,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茆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并且案发后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庭审中也能自愿认罪,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所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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