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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举行詹红荔、王建安先进事迹报告会
作者:贾明会 程晓杰   发布时间:2012-04-11 10:00:20


詹红荔作事迹报告。杨繁 摄
    为了深入推进争先创优活动,扎实开展工作创新推进年、司法公信提升年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4月1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詹红荔、王建安先进事迹报告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东和其他在家的班子成员,副厅级干部、全院干警,西安市两级法院干警代表,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干警代表共450余人,听取了报告。报告会由省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张其富主持。

    詹红荔、王建安两位法官从各自的工作实践出发,运用朴实的语言、具体的事例,生动地讲述了自己如何立足审判岗位、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关心群众诉求期盼、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如何把工作当事业干,进行思考、总结、提炼、创新,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一般人难以取得的业绩。使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他们的精彩报告,赢得了阵阵掌声。

    省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张其富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詹红荔、王建安两位法官从少年审判、民商事审判两个角度做了一场十分生动、十分感人的报告。他们的典范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很强的示范性,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榜样,树立了新的典型。他们是能动司法的典型,为民司法的典范,是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忠实履行者,是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学习的榜样。

    他要求,全省法院法官干警要通过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的忠实维护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要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委安排的三问三解活动,以及省法院安排的审判工作五进、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用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和其他领域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审判实践和社会实践锻炼,着力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努力做一名新时期的优秀法官;要扎实开展好工作创新推进年、司法公信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既要当好司法工作者,又要当好社会管理参与者,深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高度重视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贡献。全省法院要把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迅速掀起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的热潮,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深入开展,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詹红荔、王建安同志事迹简介】

    詹红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先后被评为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并荣立个人一等功。几年来她所审结的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她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王建安是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三桥法庭庭长,在基层法院工作29年来,他获得各项立功、嘉奖、表彰50余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省委政法委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荣立二等功一次。他在工作实践中摸索、总结出41068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被陕西省高院纳入全省基层法官、法庭庭长培训内容。2008年元月至2012年3月王建安同志在做好庭务工作的同时,审签案件2900件,个人结案1201件,判决结案39件,调解结案1162件,调解结案率达96.75%。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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