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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设立巡回审理点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2-04-11 14:13: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全和 艾鹏远)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开展人民法庭工作方式三大转型为契机,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便民巡回审理点,加快巡回办案节奏,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为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案件审判,该院以13个人民法庭为依托,在辖区设立巡回审理点,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巡回审理点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方式,选派法官到巡回审理点办理案件、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等。在巡回办案时,法庭实行现场立案,当即排定开庭时间,立案操作程序均不超过30分钟,能调解的当场调解。法庭根据案情,因地制宜,将审判庭搬进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在审判实践中,巡回办案法官做到“四就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对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的,找准“沟通点”;对双方就法律问题看法不一的,选好“切入点”;对双方原本具有较好感情基础的,创造“感化点”;对双方或一方有说情的,用好“借力点”。通过“四点”调解法,使许多案件迎刃而解。同时,印制了“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当地群众手中,并通过电话立案、口头立案等简易方式,随时随地提供便民服务。 据悉,截止3月底,该院巡回办案568件,巡回办案率达61.5%;调解撤诉结案率达76.3%,有效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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