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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法院开展启发性警示教育确保司法廉洁
发布时间:2012-04-11 16:35: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明华)   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廉洁风险高危部门开展了“学受贿案例,谈危害后果”、“看警示题材,议反腐倡廉”等启发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问题大家摆、是非大家辨、道理大家讲、答案大家找等形式,避免了表面化、简单化、概念化以及照本宣科、生硬灌输、大空说教等教育方法的局限,形成“思想共鸣,心灵互动”的良性循环。

    在“学受贿案例,谈危害后果”专题活动中,该院执行局组织学习执行法官受贿被判处刑罚的案例,通过广泛讨论共同找出七方面危害后果:一是对国家和社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权威和公信力;破坏了社会风气、稳定和谐。二是对党组织,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威信和党风廉政。三是对法院,危害了审判机关公正性和公信力,并否决了法院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对同志,损害了党员、特别是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沾污了党员、法官的称号;对本院其他法官的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五是对当事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是对家庭,损害了家庭声誉,法官家庭变为罪犯家庭;损害了家人的尊严,家人蒙羞,抬不起头,忍受冷眼和嘲讽;损害了家庭的完整与温馨,家庭失去了顶梁柱,从此支离破碎、风雨飘摇;损害了亲情,亲人从此承受无尽的担心、难言的痛处和生存的压力。七是对自己,政治上自毁前程,身败名裂,令人不耻,可伶﹑可恶、可恨;经济上,一切奋斗化为乌有;名誉上由法官变为腐败分子,名誉扫地,令人唾弃,可悲;健康上饱受摧残,特别是精神上受到种种折磨,撕心裂肺的痛楚和终生的抱恨、羞愧;自由上由法官到囚徒,一落千丈。通过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严守廉洁的底线,将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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