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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 村民连说“昂罗”
——鲁布革巡回法庭农家法官筑牢民族和谐基石 作者:区鸿雁 高佛雁 发布时间:2012-04-13 10:49:05
![]() 罗平县法院巡回审判法庭。 ![]() 走访村民。 网友“如梦如烟”网上发帖:“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它处在审判工作的最前沿,其工作水平、司法形象反映着人民法院的整体水平和形象,是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感知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窗口,要和绝大多数当事人打交道,处在坚守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前线。”引起众网友关注并跟帖,一段时期内“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成为论坛热词之一。 带着好奇,记者走访了地处滇桂黔交界的十万大山深处,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鲁布革布依族苗族巡回法庭。该庭着眼“民族团结”大局,立足乡土实际,深入田间地角密林深处,以亲民务实的作风促使多起棘手复杂的涉少纠纷得以和谐解决,赢得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高度赞誉。 【见闻一】“农家”法官为民忙 “昂罗、昂罗(布依语‘谢谢’之意)!法官真好!我们的心头热乎乎的!” 1月9日上午,当鲁布革巡回法庭法官路过布依族村民老王家回访时,老王连声说。 据了解,事起2000年,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罗斯村的小王与邻近的贵州布依姑娘小侬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未登记。二人育有两孩子,随后小王到县城务工,小侬在家抚养一双儿女照顾公婆。近年来,双方因生产、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吵,小王于2011年7月27日将小侬诉进法庭,请求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家就这么散了,儿子在外打工,家里多亏了儿媳。”8月2日上午,当承办法官将小王的诉状送达小侬时,得知情况的老王恳地说。而一时傻了眼的小侬显得百般不解,再三表示其和小王是合法“婚姻”关系,小王提出“离婚”是无情无义。 对此案,承办法官决定到双方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开庭并举办婚姻法讲座。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小王认为在县城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小侬认为孩子随自己生活更利于成长。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分别走访了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干部、邻居及家属,大家认为,小王长期在外打工,对家庭照管不多;建议男孩随小侬生活,女儿随小王生活较妥。也许一段时间后,小王会回心转意,主动与小侬进行婚姻登记。 为了消除当事人对法律认识的偏差,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对婚姻关系和事实婚姻依法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小王的父亲在案结后,紧紧拉住法官的手连声说到:“昂罗、昂罗!” 据了解,近年来,鲁布革巡回法庭正是像对待自己亲人的一样为辖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对老弱病残或者行走不便的当事人,他们上门开庭,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对在农忙时节开庭的案件,他们采取“错时工作法”,不耽误群众春耕秋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他们帮助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让群众打得起官司。法官们还通过分析当地的经济状况、民意倾向、民风民俗以及矛盾纠纷特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依托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积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配合当地政府调处纠纷、开展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方式,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只要我们心中有老百姓,才会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老百姓就会相信我们、尊重我们。” 采访中,罗平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开宇由衷地说。 “农家法庭”贴近百姓,增强了法官与群众的联系,形象生动地送法普法,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采访中,当地人大代表老王认为:“‘农家法庭’优化了地方经济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这一经验值得推广。” 【见闻二】留下不走的法官队伍 2011年5月31日,鲁布革巡回法庭在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挂牌成立。 “山高石头多,出门就爬坡,九分石头一分土,土如珍珠水如油”之称的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法庭辖区大水井和鲁布革两个乡。考虑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不到二万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高达87%且多数居住在深山老林交通不便的实际问题,罗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鲁布革乡政府所在地鲁布革发电厂景区正式成立巡回法庭,抽调大水井法庭的3名干警进驻,留下一支不走的法官队伍。 法官们揣着感情、带着责任,奔波于乡镇之间,全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进村入户立案、开庭、调解、执行,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把党的政策、法治思想送到了深山密林的千家万户。 曲靖中院李雪松院长介绍,针对辖区山区、半山区居多,中院党组积极建立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审判工作机制,法官主动到村寨中,到老百姓身边,用民族语言和民族群众沟通交流,拉进和老百姓的距离,增进和老百姓之间的情感交流。同时,利用法庭制度化、经常化的巡回审判工作,依靠当地基层组织,动员村干部、左邻右舍、当地德高望重者共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百姓排忧解难,让老百姓通过身边的小法庭感受法律的公正和尊严,通过身边的法官感受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见闻三】群众利益无小事 多元联动促和谐 念女与李女系妯娌关系。2010年5月,念女家的牛吃了李家的菜苗,双方发生争吵撕打,被人劝歇;2011年1月,两人同到寨邻刘家做客时,因口角再次发生撕打。4月22日,念家的牛又吃了李家的菜籽,言语不和双方撕打中,念女双眼眶软组织挫伤。7月13日,念女将李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经济损失3000余元。 7月18日上午,承办法官走进案发地,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法上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调解中,李女只愿意赔偿经济损失500元。最终,在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念女同意放弃其它赔偿责任,只要求李家赔偿医疗费1200元,李女同意了调解意见并表示不再追究。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主动履行了协议。 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注重发挥多元联动便民调解网络的作用,探索总结了贯穿庭审各阶段的“六步调解法”,即送法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时“送达调”,询问被告答辩时“答辩调”,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及时调”,庭前交换证据时“听证调”,庭审阶段“庭中调”,发挥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优势的“庭外调”和定期宣判送达时再组织“庭后调”等。同时,法庭着力从细节上做好调解文章,综合、统筹、全面分析和考量纠纷所关涉的各种因素,灵活运用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种知识,将利益衡平、伦理疏导、柔韧协调等司法技巧融入个案调解过程中。司法统计表明, 鲁布革巡回法庭2008年受理民事轻微刑事案件59件,调解撤诉48件,有执行内容的18件自动履行16件;2009年受理47件,调解撤诉35件,有执行内容的8件自动履行6件;2010年受理73件,调解撤诉64件,有执行内容的25件自动履行24件。去年至今,法庭在人民调解员、村居委会干部和当地名望人士的协助和配合下,成功化解民间纠纷60余起。 【热帖选登】 网友whuu: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特别是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更加肩负着促进地区各民族间的和睦团结、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历史使命。 网友fy:我们不能一味坐等外界环境的改善,而是要从立足解决自身问题入手,通过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来实现为边疆社会和谐与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目的。 网友“哈哈”:“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正是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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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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