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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召开全市法院2012年司法行政会议
作者:陈建超 发布时间:2012-04-17 09:32:08
![]() 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实施《国家“十二五”期间天津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的各项计划,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12日、13日组织召开了天津法院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建国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准确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六个坚持”、“六个着力”的目标要求:坚持服务审判、规范管理,着力提高司法经费保障能力;坚持科学发展、固本强基,着力推进“两庭”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科技强院、重在应用,着力开创信息化建设新局面;坚持统筹安排、管用结合,着力提升物质装备水平;坚持公正高效、制度创新,着力完善司法辅助工作机制;坚持价值观教育、职业化建设,着力实现司法行政队伍的全面进步。 13日上午,参会同志围绕刘建国的重要讲话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围绕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我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争一流、上水平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交流。 高院副巡视员孙家骏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做了总结讲话。此次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意义重大。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深刻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重要机遇,更加坚定了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查找了不足,交流了经验,激发了斗志。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传达学习好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年初院长会议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上来;要抓紧向党组汇报这次会议情况,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更好地推动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各级法院要根据这次会议的部署,制定贯彻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市高院。 来源:
光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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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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