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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祸致瘫 妻子撇下三个月婴儿去向不明
发布时间:2012-04-18 08:54: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婵)
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积极协调沟通,使在事故中脑部受创、左侧肢体瘫痪的向某及时领取了赔偿款。
2011年1月28日,向某(1987年出生)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经津市市车胤大道某路段时,与尹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向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戴安全头盔且未靠右侧通行,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尹某行驶时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力,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了解到,向某新婚不久的妻子现已去向不明,刚刚出生三个月的婴儿嗷嗷待哺,其家庭已陷入困境,该案宜速审速结,以尽快抚慰当事人的创伤。庭审后,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并尽可能依法维护弱势一方原告的合法利益。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尹某赔偿186200元,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207000元,共计39万余元。原告及其家属在拿到调解书的同时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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