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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半年强奸打工妹百余次 威胁要雇人杀其全家
发布时间:2012-04-18 10:10: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褚玉峰 褚嵩岳)   河南省滑县一名女子马某在卖场打工的半年里被老板多次殴打,并以安排黑社会杀其全家为要挟多次将马某奸淫。2012年4月16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害人马某于2011年6月8日到被告人李某在滑县开办的大卖场打工后,李某便对马某适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还以安排黑社会杀害、伤害马某的家人为要挟,在该大卖场等地点多次将马某奸淫,2011年11月9日,被害人马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核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为打击刑事犯罪,确保妇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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