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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2.7万元被判两年
发布时间:2012-04-18 10:16: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习文昭)
4月13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被告人廖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2010年5月,峡江男子廖某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拿到信用卡后,廖某多次进行刷卡透支,截至2011年12月,廖某透支本金共计27000余元。一开始,廖某还能按期归还欠款,但是随着透支额度的不断增大,廖某的滞纳期限不断延长,滞纳金和超限费也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本息,早已超出了廖某的偿还能力。期间,廖某尽管多次收到银行的催收欠款通知,但一直无法归还。 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后,峡江法院审理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透支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且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判处廖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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