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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
作者:梅贤明 姚润泽   发布时间:2012-04-18 10:53:11


会议现场
    共谋良策,共商协作。4月17日,福建省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座谈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福建法院大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做到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增和谐。2011年全省法院审结行政案件4363件,同比上升36.69%;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0009件,上升38.40%,执结标的总金额为1.41亿元。去年全省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2.35%,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同比下降61.39%。福建高院办结的一起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件”。

  马新岚在会上指出,行政审判工作在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的同时,更需要行政机关的支持与配合。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和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指导各级法院探索和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推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上新水平。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马新岚强调,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与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应当相互理解、良好合作。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要以保护群众权益为宗旨,以加强良性运作为保障,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司法与行政必须凝聚互动共识,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增强执法办案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强化互动合力,回应民生关切,切实把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根本出发点,进一步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必须完善互动机制,促进纠纷解决,切实把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作为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制度保障,依法有效化解争议、增进和谐。必须扩大互动平台,增强工作实效,切实把畅通渠道、拓展平台作为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途径,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上新水平。必须增强互动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切实把提升司法公信作为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共同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福建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计生委的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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