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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机前掉“馅饼” 换来一场牢狱灾
发布时间:2012-04-20 11:38: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萍 张清丽)
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即使真的掉了“馅饼”也会将你砸晕。王某就捡了这个“馅饼”,也因为这个“馅饼”进了牢房。
去年九月的一天,王某去银行取钱,走到自助取款机前,正准备插银行卡的时候,却见到自助提款机上提示是否取卡。王某愣了一下,心想一定是上一个人取完钱就走了,竟然忘记将卡取出。王某心底一阵激动,心想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王某分五次,每次提取2000元,共取款10000元。 直到公安机关找上门,面对公安机关的指控,王某供认不讳,悔恨地低下了头。案发后王某家属已将10000元人民币退还给被害人。 河南安阳市北关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认为,王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王某万万没有想到,只因当初自己那点贪念作祟,造成今天无可挽回的局面,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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