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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琐事打死人 潜逃22年终落网
发布时间:2012-04-23 09:14: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国盛 范超)   弟弟因邻里琐事打架,哥哥手持木棍帮忙,却不想一棍将人打死,随后潜逃22年,今被抓获并获刑。4月20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港海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1989年8月7日上午,被告人王港海的弟弟王塘海将稻谷放在自家门口的马路旁边用竹篾垫晒,被害人吴守房之子吴永呈骑自行车从晒的稻谷上经过。王塘海发现后指责并骂了吴永呈,吴永呈不服气与王塘海发生争吵。后吴永呈与王塘海发生打架,王塘海便将吴永呈的自行车扣押在其家中。自行车被扣后,吴永呈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其父亲吴守房。吴守房及其哥哥吴守良先来到王港海、王塘海家(两兄弟住在一起),质问王港海为什么打吴永呈和扣自行车的事。随后,吴守房之子吴强呈、吴永呈等人也赶到王港海家,指责王塘海及王港海扣自行车的事,双方发生争吵。接着吴永呈、吴强呈与王塘海、王冬胜(王港海的妹夫)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王港海手持一根木棍朝吴守房的头部击打,当即将吴守房打倒在地。王港海见吴守房倒地不动便逃离现场。吴守房被送到贵溪县人民医院抢救,后因脑挫伤、脑干损伤抢救无效,于1989年8月10日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王港海一直潜逃在外,于2011年5月10日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港海手持木棍,用力打击被害人吴守房的头部,致吴守房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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