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假红娘借“牵红线”骗钱财被判刑两年半
发布时间:2012-04-23 10:30: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以帮介绍女友为名,乱捏造事实诈骗他人钱财的黄某霞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黄某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
去年9月,被告人黄某霞因没钱花,便想到以介绍吴某给肖某做女朋友为由来骗取其钱财。被告人黄某先后捏造吴某被车撞了需要医疗费、其母得了心脏病需要治疗费、其母去世需要安葬费、请人做法事需要费用以及需要聘金等虚假事实,骗得肖某及其家人人民币计31300元。去年9、10月间,被告人黄某霞在以吴某名义要钱后,又以个人名义和其丈夫缺少买车资金借款13500元。去年10月底,当肖某要求与“女友”见面时,遭到被告人黄某霞种种搪塞理由。当年11月,肖某发现受骗后要求被告人还钱,在被告人黄某霞无能力还款,写下一张“欠条”后,便将手机关掉,并更换手机号码。案发后,被告人黄某霞的家人退还肖某钱款人民币345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价值人民币31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