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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不满按摩服务拒付款遭发廊店主砍伤
发布时间:2012-04-23 11:23: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社生)
退役士兵骆某到一家按摩店按摩,因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拒绝付款同店主发生冲突,店主持刀将骆某砍伤。日前,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宋某平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7年刑满释放。2004年7月19日晚11时许,退役士兵骆某来到万安县县城由被告人宋某平经营的一家“发廊”店里按摩。因不满服务员提供的按摩服务,骆某拒绝支付按摩费用,为此与宋某平发生争执,宋某平从店里拿出一把菜刀追砍骆某。对骆某背部砍了三刀。经鉴定,被害人骆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平故意持刀将他人砍成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宋某平归案后能自愿认罪,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其属有前科人员,量刑时又应酌情从重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决定对其选择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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