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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被欺负弟弟上前出气捅伤他人
发布时间:2012-04-23 14:32: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哥哥打工期间被同乡欺负,弟弟竟持刀捅伤同乡为哥哥出气。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邓茶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07年7月24日上午,被告人邓茶生在农贸市场遇到在广东打工期间欺负了其哥哥的熊某,于是上前质问熊某,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邓某生到附近一卖肉案板上抢到一把尖刀将熊某左小腿部位捅伤后逃走。经鉴定,被害人熊绍忠的伤势为轻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茶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邓茶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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