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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卖房老父成被告 合力促调乡邻齐赞许
发布时间:2012-04-24 14:03:11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国 叶路辉)   日前,重庆马武镇方碑村3组杉树湾地头,在阳光的映衬下,国徽格外耀眼。重庆涪陵区人民法院马武法庭的法官把巡回审判现场“搬”到了农村宅基地复垦现场,引来众多村民旁观。

    原来,马武镇方碑村3组村民刘质彬,在村公路旁修建房屋后,就将老宅部分房屋卖给了远亲傅代学,并收取房款。2010年5月31日,傅代学邀请村社干部执笔,与刘质彬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不久,市政府出台相关惠农政策,农村宅基地可申请复垦而获取补偿款。傅代学申请并进行了宅基地复垦,预计可得补偿款六万余元。见此情形,刘质彬的妹妹刘全惠、儿女刘富华、刘富英以房屋系家庭共有,刘质彬个人无权处分该房屋为由,要求村社不能将补偿款交给傅代学。刘质彬称自己不该出卖农房且所卖房屋确权时面积有误,要求分得宅基地复垦补偿款。纠纷发生后,马武镇相关部门、村社多次组织调解未果。

    原告刘全惠、刘富华、刘富英遂以刘质彬与傅代学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二被告签订农房买卖协议无效。马武法庭受理案件后,负责人张国考虑到马武镇宅基地复垦工作开展较好,矛盾根源在于复垦补偿利益争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处置不当将产生恶劣影响。为利于化解纠纷、宣传法律政策、教育民众诚信处事,马武法庭决定到纠纷发生现场进行调处。

    在宅基地复垦现场,法官邀请来方碑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驻村干部,共同见证了双方当事人指证买卖房屋坐落、争执房屋处所,明确了纠纷争议焦点。随后,法官用通俗的语言、形象的比喻从遗产继承、农村房屋买卖惯例、社会风土人情、亲属道德伦理、宅基地复垦政策、合同效力及权利救济等方面进行宣讲、解疑答惑,明确刘质彬处分行为的有效性,要求双方保持公正善良之心,秉守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正确对待利益。村社干部也积极参与调解,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断之以法,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房屋买卖有效,傅代学支付刘质彬、刘全惠、刘富华、刘富英宅基地复垦补偿款1.8万元,并当场履行兑现。

    至此,一场争执已久的纠纷圆满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法官们笑了,旁听群众也点头赞许。方碑村村委会主任拉着法官的手,连声说:“感谢法官,很多村民都盯着这事呢!我们调解多次都没得结果,怕的是为这种事今后都翻悔,麻烦事就多了哟!你们真是解决了大问题!”

    暮霭渐起,杉树湾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祥和。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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