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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法院一季度案件调撤率逾七成
发布时间:2012-04-25 13:53: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春)   2012年,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在审判过程中切实贯彻“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双方满意”的调解思路,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展开调解工作,及时地处理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一季度共收民事案件253件,调撤案件198件,调撤率达78.5%,且无缠诉、信访等现象发生。

    为了更好地解决纠纷,提高调撤率,该院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研究,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以及总结归纳,得出了一套很有效的经验做法:

    开展立案调解,把好第一道关口。规范立案前审查,在立案环节对当事人提供的立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同时针对事实清楚、小额纷争案件的进行诉前调解,这种做法取得的效果非常明显,节省了当事人不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维护了他们的利益。

    整合人力资源,形成全方位的调解格局。在县委的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支持。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以及群团等组织密切配合。针对重大疑难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社会各界相关人员参与,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调解机制规范化,达成“三公”的要求。在调解的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己任,以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为切入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坚决杜绝主在调解过程中出现承办法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赢得当事人的认同、信任和理解。

   此外,该院还坚持外部积极因素调动到位工作思路,通过“打破常规、借助外力”的方式,认真做好诉讼代理人、当事人近亲属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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