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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公开审判 群众沐浴司法阳光
发布时间:2012-04-26 09:24:05
庭审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有财)
4月25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为贯彻省委提出的“四群教育”活动及省高院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合议庭法官到辖区蒙姑乡政府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对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开庭审理。
法院邀请到巧家县蒙姑乡党委、政府及辖区村两委工作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及村民群众等100余人到庭旁听。 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原告与被告签订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不合法律规定,该地块至今未取得建房用地许可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因双方差距过大,便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经合议庭评议,当庭作出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由被告返还原告转让费59680.00元的判决。 巧家县人民法院到各乡镇开展巡回上门立案、调解、就地开庭审理,将法庭开到乡村、田间地头。实现了人民群众不出乡镇便可以立案打官司的愿望。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受当地群众称赞,同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把法庭审理置于阳光下,促进了司法公平、公正,更好地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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