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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践行“五审判”推进法庭工作方式转型
发布时间:2012-04-27 09:18: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丰华 彭跃进)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工作方式“三转型”,有力促进社会和谐。
2010年以来,该院重温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扬群众路线优良传统,法庭工作方式实行“三转型”,一是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办案主体“单一性”向“多元联动解纷”转型。二是注重社会责任担当,努力实现办案方式由“坐堂式”向“主动参与综治”的转型。三是推进亲民形象塑造,努力实现办案时空由“作息制”向“全时空制服务”的转型。该院要求法官主动到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同时。通过以“法官联系企业”、“和谐共建”、“审务五进”等活动为载体,引导、鼓励法官深入基层。 该院放大巡回审判综合效应,选择典型案件深入村居、企业、机关等开展巡回审理。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巡回审判点,构建了覆盖全县29个乡镇的便民诉讼网络,保障了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司法服务。 坚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加大民商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行政诉讼的协调、执行案件的和解,采取多途径调解,将诉讼内与诉讼外的调解,庭上、庭下调解,庭前、庭后调解,法官调解与社会调解相结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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