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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 立根原在破岩中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李颖   发布时间:2013-01-10 16:30:22


    在郑州高新区金梭路北段一所陈旧的二层小楼外,可以清晰地看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的牌子,没有庄严大楼的威严,也没有标志性设施的神圣,只有从高悬的法徽和来往不断的人流,才能看出这是一所人民法庭。植根社会基层,化解社会矛盾,服务辖区人民群众是人民法庭的基本职能,在最艰苦的条件和环境中,中心法庭工作就象郑板桥画中所描绘的劲竹一样,依靠党委和群众支持,踏踏实实工作,在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

    ◆小法庭的大作为

    2007年11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现有正式干警7名,具有法官资格人员3名,是一个堪称“微型”的法庭,管辖区域面积1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5万,包括沟赵、石佛两个办事处和枫杨、梧桐、双桥三个管区,共计43个行政村在内的标的额30万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五年来,法庭受理案件数量激增,2008年收案257件,2009年收案605件,2010年收案601件,2011年收案830件,2012年收案987件,并承担执行案件100件,年平均结案率达98.1%,调撤率达74.8%,上诉率仅2%,无一发还、改判、再审案件发生。突出的成绩背后,是高新区中心法庭全体干警们的辛勤汗水与全心付出,是法庭能动司法、勇于创新的工作理念和服务大局工作意识的有力支撑。

    郑州高新区中心法庭管辖区域内共有各类型企业3000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40多家,占全省同类企业总和的26%。众多企业的进驻,在为郑州西部经济发展注入无限活力的同时,也促生了大量法律问题,统计数据显示,辖区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占法庭收案比重的16%,从2008年至2012年,年收案数分别为:45件、111件、103件、140件、162件。在为辖区企业服务过程中,高新区中心法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近几年对涉企业劳务纠纷案件的调研发现,该类纠纷多发于新成立的企业以及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中。基于这一特点,高新区法庭在经过反复实践、摸索、总结后,逐步形成了一套以专人联络、定期走访为内容的服务辖区企业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主动出击、登门问诊的法律服务形式,在法庭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良性互动的服务模式。

    针对一定时期内,同类型企业中出现的类似纠纷,法庭适时召开全庭干警案件分析论证会,为企业“问诊把脉”,找准症结,从法律适用、办案方法以及案件风险点防控等方面展开讨论,汇聚集体智慧,确定最终处理方案,再指派专职联络员进行登门走访,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在明理释法的同时,为企业提供积极有效建议,以最大限度避免同类问题重复产生,并将已出现的症状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高新区中心法庭服务辖区企业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了同类型纠纷的反复发作,同时也大大缓解了法庭的案件压力,取得企业良性发展的极佳效果,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 细工作的宽成效

    高新区辖区周边快速道路密集,有西三环、西四环、科学大道等快速道路,道路两侧村庄遍布,而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长期以来,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频发,2008年至2012年间,高新区中心法庭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分别为:62件、180件、195件、275件、320件,增势明显,年收案数占总收案数比例始终保持在32%左右。法庭经过对该类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发现此类纠纷普遍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事故发生地较为固定,二是受害者多为附近村民。为切实做到将法院的审判职能向社会管理领域积极延伸,为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法庭围绕上述问题,以专项调研报告的形式向高新区管委反应情况,引起管委会的重视。报告中详细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从预防角度提出了有关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的建议。高新区管委会迅速派相关负责人到法庭进行座谈,商讨具体的方案和步骤,并在第一时间向法庭反馈初步的工作计划,在事故多发地架设天桥、设置警示标志,协调公安部门在事故多发地增设红绿灯、执勤岗等,上述工作完成后,有效减少了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2年4月至5月,正值高新区城中村拆迁工作的攻坚阶段,高新区中心法庭主动肩负起为新农村社区建设进程保驾护航的艰巨使命,将法院的诉讼服务窗口前移至拆迁现场,做到拆迁工作进展到哪里,哪里就有法庭的法律服务站,全天候值班待命。法庭庭长带领两名法官三班轮岗,不分昼夜和假日,每天至少两次奔赴拆迁现场,为不服拆迁的村民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释疑解惑,从高新区发展的大局出发、以法律视角对村民进行思想疏导,法庭同志们的辛勤付出收获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微服务的宏延伸

     近年来,随着五所包括郑州大学新校区在内的知名高校和多所中学的先后进驻,郑州高新区也由单纯的企业集中区发展为企业与院校双密集区域,基于辖区这一特点以及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送法进校园”、“一校一法官”等活动精神,如何为辖区高校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如何更好的向辖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以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高新区中心法庭进行着大胆尝试和探索。2012年5月,高新区法庭受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原告吴某系郑州大学在校生,在与其女友刘某乘公交车返校途中,刘某与同乘该车的郑州大学附近村民王某因拥挤发生碰撞,王某遂动手殴打刘某,为替女友出气,吴某与王某发生厮打,经乘客拨打110,公安部门分别对吴某、王某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吴某因受伤共花费医疗费3200元,将王某诉至法庭,要求王某给予赔偿。因该案涉及辖区内大学生权益,庭长高度重视,带领另外两名法官分别约见了双方当事人,在进行深入交谈后发现双方均讲道理,因一时冲动才引发冲突,经法官们劝解教育,吴某主动请求法庭在其所在班级巡回审判,希望用自己亲身经历给同学们现场说法。在征得王某及学校辅导员同意后,法庭在郑州大学校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开庭当日,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学校辅导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解,从法律、情理等角度进行分析和引导,受到教育的吴某首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向王某表达了歉意,王某深受感动,表示愿意全额赔偿吴某的医疗费。庭审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学生们纷纷从旁听席聚集到法官身边,将各自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上的困惑向法官面对面咨询,法官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从法律规定及处理技巧上为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学生们的学法热情空前高涨。一次普普通通的庭审,在法官们的认真组织下,转变为一堂生动而具有意义的法制课。

    为实现法院服务校园职责常态化,法庭为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均确定一名法官作为校外法制辅导员,规定每位法制辅导员在开学时为学生们上一堂法制课、召开一次法律问题座谈会、组织一次现场庭审观摩,并不定期以多种其他方式为在校师生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在校师生解决实际困难,以常态化、不间断、持续渐进的方式逐步提升在校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自觉崇法、尊法、守法,以实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造平安校园的目的。

    ◆少能量的精布局

    案多人少成为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高新区中心法庭2012年人均结案302件,其中收结案件最多的法官张花显个人收案达到614件,为高质量完成如此众多的案件任务,法庭法官们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式已经成为常态。如何改变传统审判方式,以更为科学方法提高办案质效,成为现代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高新区中心法庭自挖潜力、大胆创新,采取“一月结案法”破解案多人少困局。

    一月结案法的提出不仅要求办案法官具有紧凑的工作意识,同时也要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在实践中,一月结案法首先由立案庭在立案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尽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实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只要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和手续 ,保证一小时内办完立案手续,并转交审判人员。如果提供的立案手续不完备,实行一次性告知全部缺项,不让老百姓跑第二趟。与案件分流相配合,对人员也进行分流,统一选任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独立办案能力的法官为“小额法官”,专门办理简易案件,并确保在一个月内办结。小额法官有权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对在一个月内结案的还将给予适当奖励。

    朱某是郑州高新区某企业职工,驾驶摩托车与一大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因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与对方发生纠纷,将货车司机告上法庭。2月2日诉状递到法庭后,经审查,该案可适用简易程序,按照一月结案法的规定,立案工作人员查看有关资料后,一小时内为其办妥了立案手续并转到法官手中,由小额法官独任审理该案。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于2月2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3月1日履行完毕,不到一个月该案件就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一月结案法”的快捷、高效。自一月结案法实施以来,截至目前,高新区中心法庭的简易程序适用率始终保持在100%。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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