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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三辆豪车做“质押”借款行诈骗
发布时间:2012-04-27 15:46: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骗钱有“高招”,他先是装模作样地从租赁公司租来轿车,后将轿车质押给他人,以“借款”方式行骗。4月27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游景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游景杰,男,1978年7月生,住固始县汪棚乡侯岗村。2011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游景杰从固始县汽车租赁公司,先后租赁“现代伊兰特”轿车、“别克凯越”轿车、“丰田卡罗拉”轿车各一辆。被告人将所租车辆先后开到江苏省苏州市,隐瞒车辆系租来的事实,通过“质押”车辆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吴某现金7.1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游景杰主动退还吴某现金7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景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租车事实真相并以所租车辆“质押”借款的方式,骗取他人现金7.1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已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7万元,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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