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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上“好心人”顺风车 无证无牌驾驶致人亡
发布时间:2012-04-28 09:47: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龚新娜 蔡强)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被告人包某出于热心让乘车人搭便车,却不知无证驾驶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4月26日,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去年3月16日16时许,被告人包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四轮拖拉机,由东向西行至舞阳县莲花镇环乡路某村路段时,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其驾驶的拖拉机翻入路南河坡内,造成拖拉机乘车人张某当场死亡,包某受伤送到医院救治。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生前系强大钝器外力作用于头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被告人包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包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民事和解,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被告人包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3月31日被取保候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包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民事和解,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且被告人认罪悔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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