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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提前安排“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28 13:56: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照军)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格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提前安排“五一”期间开展以治理“节日病”为主要内容的督促检查工作。
法院组织法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内容,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法院认真落实检查内容。一是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参与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公款、公车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三是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问题;四是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问题等。 加强公车管理,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公车一律封存,警用牌照与地方牌照分开停放,车钥匙统一保管。 法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五一”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五一”前对全院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好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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