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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昌市政府驻杭办事处副主任受贿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2-05-02 14:03: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胜生 范超)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南昌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贺海江受贿案。

    被告人贺海江,男,原南昌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曾任南昌昌东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贺海江利用担任南昌昌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王某、万某、李某等二十二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0.4万元、欧元0.5万元、美元0.3万元、1.2万元购物券。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贺海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0.4万元、欧元0.5万元、美元0.3万元及1.2万元购物券,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贺海江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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