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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院“早、勤、全、恒”提升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02 16:12: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镇聪 李保军)
“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不会调研的法官不是好法官”。这是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今年来不断强化的一个工作理念。该院统筹审判与调研、工作与学习关系,立足于“早、勤、全、恒”方针,提升法院调研理论水平,并将之转化为实践方法。
该院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把握调研节奏,加大创作力度,创造学术精品。针对司法工作热点,推进涉及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审理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周边中级法院参加。 立足“勤”。要求法官积极参加与《人民司法》杂志社共同举办的“武陵山杯”有奖征文活动,加大报送力度、提高论文质量。推进参考案例工作和类型化案件研究。 立足“全”,通过健全调研工作网络,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写作,要求硕士研究生(含在读)必须至少撰写1篇第24届学术讨论会论文。 立足于“恒”。实行以激励与约束并重、以激励为主的调研奖惩机制,坚持将是否有调研成果作为晋职晋级、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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