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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超额砍伐自种树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03 13:55: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已经向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在砍伐完许可的树木后,心存侥幸,大额度砍伐自种树木,近日,广西武宣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黄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0年9月,黄某向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承包了本村大片林木,2001年3月,黄某到武宣县林业局办理了450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完450立方米的指标后,黄某心想,砍伐自己种的树木,多一点应该没事。他在未取得另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其所承包范围内的其他林木,心存侥幸的他,树木越看越多,经武宣县林业局相关部门勘测计算,黄某滥伐的树林面积为25.19公顷,林木蓄积量为1537.62立方米。 2011年10月17日,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滥伐林木的事实。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森林法,滥伐林木,被滥伐的林木蓄积量1537.62立方米,数量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滥伐林木罪成立。案发后,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滥伐林木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据此,武宣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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